位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 - 标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其会计处理是否一定与税收处理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其会计处理是否一定与税收处理一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

简述:推荐整理分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对于因发行永续债支付的利息,其会计处理是否一定与税收处理一致?(根

发布时间:2024/02/26

  •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