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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script中对象的创建
工厂模式
构造函数模式
原型模式
结合构造函数和原型模式
原型动态模式
面向对象的语言大都有一个类的概念,通过类可以创建多个具有相同方法和属性的对象。虽然从技术上讲,javascript是一门面向对象的语言,但是javascript没有类的概念,一切都是对象。任意一个对象都是某种引用类型的实例,都是通过已有的引用类型创建;引用类型可以是原生的,也可以是自定义的。原生的引用类型有:Object、Array、Data、RegExp、Function。 !引用类型就是一种数据结构,将数据和功能组织在一起,通常被称为类。 缺乏类概念的javascript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高效的创建对象。
1.1.0.创建对象的一般方法
基于Object引用类型,创建了一个对象,该对象包含四个属性,其中一个为方法。如果需要很多类似person的实例,那就会有许多重复的代码。
1.1.1.工厂模式
通过一个可以包含了对象细节的函数来创建对象,然后返回这个对象。
每次调用person函数,都会通过该函数内部的对象o创建新的对象,然后返回,除此之外,这个为了创建新对象而存在的内部对象o没有其他的用途。另外,无法判断工厂模式创建的对象的类型。
1.1.2.构造函数模式
对比工厂模式,可以发现,这里并不需要创建中间对象,没有return。另外,可以将构造函数的实例标识为一种特定的类型,这就解决了对象识别的问题(通过检查实例的constructor属性,或利用instanceof操作符检查该实例是否通过某个构造函数创建)。
console.log(person1.constructor == Person);//constructor位于构造函数原型中,并指向构造函数,结果为true
console.log(person1 instanceof Person);//通过instanceof操作符,判断person1是否为构造函数Person的实例但构造函数模式也有自己的问题,实际上,logName方法在每个实例上都会被重新创建一次,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实例化创建的方法且并不相等,以下代码将会得到false:
console.log(person1.logName == person2.logName);//false我们可以将方法移到构造器外部(变为全局函数)来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在全局下创建的全局函数实际上只能被经由Person创建的实例调用,这就有点名不副实了;如果方法很多,还需要逐一定义,缺少封装性。
1.1.3.原型模式
javascript中的每一个函数都包含一个指向prototype属性的指针(大部分浏览器可以通过内部属性__proto__访问),prototype属性是一个对象,其中包含了由某种引用类型创建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
以上代码做了这几件事情:
1.定义了一个构造函数Person,Person函数自动获得一个prototype属性,该属性默认只包含一个指向Person的constructor属性;
2.通过Person.prototype添加三个属性,其中一个作为方法;
3.创建一个Person的实例,随后在实例上调用了logName()方法。 !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logName()方法的调用过程:
1.在person1实例上查找logName()方法,发现没有这个方法,于是追溯到person1的原型
2.在person1的原型上查找logame()方法,有这个方法,于是调用该方法 基于这样一个查找过程,我们可以通过在实例上定义原型中的同名属性,来阻止该实例访问原型上的同名属性,需要注意的是,这样做并不会删除原型上的同名属性,仅仅是阻止实例访问。
var person2 = new Person();
person2.name = 'laocai';如果我们不再需要实例上的属性时,可以通过delete操作符删除。
delete person2.name;利用for-in循环枚举出实例可以访问到的所有属性(不论该属性存在于实例或是原型中):
同时,也可以利用hasOwnProperty()方法判断某个属性到底存在于实例上,还是存在于原型中,只有当属性存在于实例中,才会返回true:
console.log(person1.hasOwnProperty('name'));//true!hasOwnProperty来自Object的原型,是javascript中唯一一个在处理属性时不查找原型链的方法。[via javascript秘密花园] 另外,也可以通过同时使用in操作符和hasOwnProperty()方法来判断某个属性存在于实例中还是存在于原型中:
console.log(('friends' in person1) && !person1.hasOwnProperty('friends'));先判断person1是否可以访问到friends属性,如果可以,再判断这个属性是否存在于实例当中(注意前面的!),如果不存在于实例中,就说明这个属性存在于原型中。 前面提到,原型也是对象,所以我们可以用对象字面量表示法书写原型,之前为原型添加代码的写法可以修改为:
由于对象字面量语法重写了整个prototype原型,原先创建构造函数时默认取得的constructor属性会指向Object构造函数:
//对象字面量重写原型之后console.log(person1.constructor);//Object不过,instanceof操作符仍会返回希望的结果:
//对象字面量重写原型之后console.log(person1 instanceof Person);//true当然,可以在原型中手动设置constructor的值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在创建对象实例之后修改原型对象,那么对原型的修改会立即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
实例和原型之间的连接仅仅是一个指针,而不是一个原型的拷贝,在原型实际上是一次搜索过程,对原型对象的所做的任何修改都会在所有对象实例中反映出来,就算在创建实例之后修改原型,也是如此。 如果在创建对象实例之后重写原型对象,情况又会如何?
以上代码在执行到最后一行时会出现未定义错误,如果我们用for-in循环枚举person1中的可访问属性时,会发现,里头空无一物,但是person2却可以访问到原型上的friends属性。 !重写原型切断了现有原型与之前创建的所有对象实例的联系,之前创建的对象实例的原型还在,只不过是旧的。
需要注意的是,原型模式忽略了为构造函数传递参数的过程,所有的实例都取得相同的属性值。同时,原型模式还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原型对象中的引用类型值会被所有实例共享,对引用类型值的修改,也会反映到所有对象实例当中。
修改person1的引用类型值friends,意味着person2中的friends也会发生变化,实际上,原型中保存的friends实际上只是一个指向堆中friends值的指针(这个指针的长度是固定的,保存在栈中),实例通过原型访问引用类型值时,也是按指针访问,而不是访问各自实例上的副本(这样的副本并不存在)。
1.1.4.结合构造函数和原型模式创建对象
结合构造函数和原型模式的优点,弥补各自的不足,利用构造函数传递初始化参数,在其中定义实例属性,利用原型定义公用方法和公共属性,该模式应用最为广泛。
1.1.5.原型动态模式
原型动态模式将需要的所有信息都封装到构造函数中,通过if语句判断原型中的某个属性是否存在,若不存在(在第一次调用这个构造函数的时候),执行if语句内部的原型初始化代码。
需要注意的是,该模式不能使用对象字面量语法书写原型对象(这样会重写原型对象)。若重写原型,那么通过构造函数创建的第一实例可以访问的原型对象不会包含if语句中的原型对象属性。
需要说明的是,各模式都有自己的应用场景,无所谓优劣。
以上这篇在javascript中创建对象的各种模式解析就是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参考,也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积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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