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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甲公司雇用暂时工颁发的人为,依照“人为薪金所得”仍是“劳务报答所得”代扣代缴团体所得税?
复兴:依照《征收团体所得税多少成绩的规则》(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对于人为、薪金所得与劳务报答所得的辨别成绩”:人为、薪金所得是属于非*团体劳务举动,即在构造、集团、黉舍、队伍、企奇迹单元及其余构造中任职、受雇而失掉的报答;劳务报答所得则是团体*处置各类武艺、供给各项劳务获得的报答。二者的次要区分在于,前者存留雇用与被雇用干系,后者则不存留这类干系。公司雇用暂时工凡是处置的长短*劳务举动,普通该当依照“人为薪金所得”计较扣缴团体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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