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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一,采纳*行政强迫时应合用税收征管法的哪一条目?
这一成绩看起来比较复杂,但笔者在实践任务中发明,*构造在采纳封闭、拘留收禁、解冻、拍卖、变卖、划拨等行政强迫举动时,常常会发作毛病援用条目的状况。行政强迫在税收征管法中的合用根据次要有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四十条、五十五条以及八十八条第三款等条目。细心剖析法条,能够发明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五十五条辨别合用于未操持*注销或暂时运营征税人少缴税款;在征税期未到前责令交纳而未缴;反省时期发明征税人转化藏匿财富三种特别情况,理论中少少碰到。最罕用的条目是第四十条以及第八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则,辨别合用于对税款的行政强迫以及对处分的行政强迫。
成绩二,对已经采纳强迫步伐的财物停止强迫施行时,能否应再次实行催告顺序?
行政强迫法第三十五条规则:“行政构造作出强迫施行决议前,该当事前催告当事人实行任务,催告该当以书面方式作出。”在理论中,*构造采纳行政强迫步伐前,根据税收征管*实行催告顺序,那末在强迫施行前能否需求二次催告呢?笔者以为,假如*构造在采纳行政强迫步伐前已经经实行了催告顺序,契合行政强迫法事先催告的规则,能够不予二次催告。但为了保证征税人的知情权,增加施行进程中的阻力,在采纳强迫施行前,*构造也能够停止二次催告。
成绩三,封闭、拘留收禁的限期是多久?
行政强迫法第二十五条规则:“封闭、拘留收禁的限期不得超越三旬日;状况庞大的,经行政构造担任人同意,能够延伸,但延伸限期不得超越三旬日。法令、行政法例还有规则的之外。”税收征管法施行细则第八十八条规则:“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则,*构造对处置消费、运营的征税人采纳税收顾全步伐的限期普通不得超越6个月;严重案件需求延伸的,该当报国度*同意。”笔者以为,税收征管法施行细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则应不过针对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反省时期发明征税人转化藏匿财富”这一特别情况的行政强迫而言的,除了这一特别情况的行政强迫外,封闭拘留收禁的限期该当也施行行政强迫法最长60天的规则。
标签: 税务行政强制行为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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