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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工资总额按照社保基数还是应付工资(残保金工资总额怎么算)

编辑:root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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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保金工资总额按照社保基数还是应付工资

工资总额不包括社保.工资总额指的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与生产有关的各种经常性奖金以及根据法令规定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等.

残保金收取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以北京市2017年残保金征收方式为例:

一、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该机构进行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纳地点

用人单位应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三、申报缴费期限

保障金的申报缴费期限为11月1日至12月15日 [2] .

四、申报缴纳方式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方式进行保障金申报,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依照有关规定不需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保障金的缴款方式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其他税费缴款方式一致.

五、申报需提交的资料

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定书》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残保金相关问题解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残保金工资总额按照社保基数还是应付工资(残保金工资总额怎么算)

答:《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晋财综[2016]8号)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工资总额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

答:工资总额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总额不包括由单位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残保金计提与缴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会计分录参考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

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2)缴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等

残保金报表"联系电话"为空,无法保存申报表该如何处理?

答:"联系电话"为自动带出,如金三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电话信息都为空则不显示,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三信息.

增值税申报时提示《加计抵减台账》上期第6栏"期末可计提额"为-0.01元该如何处理?

答:修改《附列资料四》第8行"本期发生额"将数据减少1分重新申报即可.

远程清卡提示"清卡失败无上报汇总信息或当前处于非征期,无法远程清卡"该如何处理?

答:核实是否已清卡成功,如已清卡则无需再次操作.如未清卡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退出开票软件,找到开票软件图标点击鼠标右键--属性--打开文件位置--打开格式为"税号.0"的文件--Config--Common--删除Config或者Config.xml文件,删除完毕后关闭此文件夹,重新点击开票软件登录;

第二步:登录成功后,系统提示初始化界面,输入密码、确认密码(可用原密码)点击下一步,直至完成;

第三步:重新登录开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即可.如无法解决,建议联系主管税务局机关处理.

残保金工资总额按照社保基数还是应付工资一文基本就讲完了,小编最后提醒大家,如果没有达到规定人数,那么这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未交纳或迟交,按日加收5‰滞纳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停止办理一应地税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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