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写,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写
新办企业在筹建期间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税务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调增。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是否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第13条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写”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以上的会计内容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标签: 新开办筹建费企业所得税申报填写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56818.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发放股票股利后资本公积怎么算(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未分配利润怎么算)
下一篇: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何填写附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一栏怎么填)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