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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供货单位的赔偿金如何做账?(企业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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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供货单位的赔偿金如何做账?

答:分什么赔偿款,一般情况下,都是进入营业外收入.将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企业收到供货单位的赔偿金如何做账?(企业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

支付赔偿金怎样做账?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做账可以按照管理费用来做.国税函[2001]918号文件规定,"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因此上述补偿金可以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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