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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
律师解析:
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出资期限届满,原股东也应当缴足出资,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应当按照转让合同的金额,确定印花税.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包括以下程序:
1、转让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以上详细介绍了为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如何进行,也介绍了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作为一名单位的财务人员,一定要十分清楚,如果单位进行股权投资的时候,并没有实缴出资额,那么股权转让可以按照本文所讲的方式来进行,具体的股权转让转让程序应如本文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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