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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怎么预缴(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20%)

编辑:root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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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怎么预缴

1、一般计税方法;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10%)土地增值税预增率

2、简易计税方法;

预交土地增值税=预收款(1+5%)土地增值税预增率

增值税预缴税金的流程

答: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预缴税款: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怎么预缴(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20%)

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注: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报送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2份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还应出示: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1份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税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请点击查询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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