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正文

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编辑:rootadmin

推荐整理分享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免税单位出租房产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

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京地税地[2001]68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因此,免税单位出租房产的行为应缴纳房产税.

营改增后单位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在出租不动产所在地预交3%税款,剩余应交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应就地预交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3%,回机构所在地再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收取的租金/(1+11%)]*11%-已经预交的税款.

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应就地预缴的增值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出租不动产预交税款=[含税销售额/(1+5%)]*5%;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的税款=[含税销售额/(1+5%)]*5%-已预交税款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

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

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上述文章对免税单位出租房屋,是否继续免征房产税?进行了解答,看完全文,你已经了解了吗?本文解答就到此结束了,更多会计财务相关知识尽在!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6403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下一篇链接: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64033.html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 电脑维修 湖南楚通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