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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承认商誉吗
应税合并下,应为商誉部分也已经交过税了,税法是承认商誉的价值的,所以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免税合并下,税法不承认商誉,所以商誉的技术基础是0.
商誉本身产生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组成商誉的六要素是什么?
商誉可描述为由六个要素组成:
1、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在收购日的公允市价大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2、被收购企业未确认的其他净资产的公允市价.
3、被收购企业存续业务"持续经营"(going-concern)构件的公允价值.
4、收购企业与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和业务结合的预期协同效应的公允市价.
5、收购企业由于计量收购报价的错误而多计量的金额.尽管在所有现金交易中的收购*不会出现计量错误,但如果是涉及到股票交换的交易,则很难说不会出现计量错误.
6、收购企业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金额.
标签: 从税法角度看,商誉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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