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作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股东年会的会议制度:
(1)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2)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各股东.
什么是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监事会提议召开;其他.
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形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72970.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下一篇:债权人撤销权诉讼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撤销权诉讼有效债权为前提)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