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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交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
当月预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城建税
教育附加等
下月缴税
借:应缴税费-城建税
教育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相关依据:
《国家*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年4月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年4月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 国家*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规定,纳税人跨地区出租不动产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时,以预缴*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关于印发<*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号)规定,"预交*"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制度规定应预缴的*额;"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未交*"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或"预交*"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额;"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标签: 预缴的城建税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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