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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持有待售的商品房是投资性房地产吗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第二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第三条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
(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如上,固定资产的范围不包括土地(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不包括除房屋之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因此"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与"投资性房地产"属于基本无关的两个概念.
标签: 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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