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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入申报后补*怎么处理
首先要说明的是,企业取得应税收入,开或者不*都应当纳税.也就是说,*额与应税收入额有关,申报了未*收入后又补*,必须按已开具*的金额进行纳税申报,多交一笔税款,明显不合理也不合法.
方案一:补开的*,次月申报时,据实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专用*"或"开具其他*"栏次填列正数,同时在"未开具*"栏填列相应的负数.
1.申报的*信息与税控*的一致,能顺利通过校验.补*后,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增值的税专用*"或"开具其他*"栏次据实填列正数,与企业税控*开具的**信息完全一致,能顺利通过校验.
2.避免重复纳税.企业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栏次,填报之前申报的销售额负数以及销项应纳税额负数,可以避免重复纳税.
方案二:补开的*次月申报时,不在"开具*专用*"或"开具其他*"栏销售额填列,也不能在"未开具*"销售额栏填列负数
这种方案在补*时,不能在"未开具*"栏填列负数,否则会无法通过当地设置的强制校验.补*的金额,不能在《*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开具*专用*"销售额或"开具其他*"销售额栏填列,否则会导致销售额合计数与实际不符.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虚开企业通过在"未*收入"栏填列负数而减少税款申报.
标签: 未开票收入申报后又要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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