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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转为分公司,是不是需要缴纳土地*
土地*是对在我国境内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1、一般情况下,土地*会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进行征税,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不需要征收土地*;
2、土地*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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