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新会计准则下广告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2020变化),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新会计准则发布,会计新准则2020,新会计准则实施细则,新出的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出台,新会计准则广告费需要摊销吗,新会计准则广告费需要摊销吗,新会计准则出台,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新会计准则下广告费的会计处理?
一、从税法的角度分析: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亦肯定了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支出均可以据实予以扣除。对原企业所得税制度下内外资企业不同的扣除办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亦予以统一的规范;另外《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角度分析:
1、根据*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广告费”作为期间费用归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旧制度在“营业费用”科目中核算),在税前全部列支,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作为会计利润的抵减额。
2、新准则指南中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科目,对于广告费用不得预提和待摊。
3、广告创造的品牌,相当于企业自创的商舆,类似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二)自创商誉……”。但为了体现收入配比原则,税法上允许在以后年度摊销。
4、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规定财差异,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规定的暂时性差异,所得税会计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并采用了一些的新的会计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代替“应交税金”)、“所得税费用”(代替“所得税”)。
标签: 新会计准则2020变化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0187.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进口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