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正文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编辑:rootadmin

推荐整理分享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存货,均应以,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向职工发放非货币补贴,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会计与税法的差异

主要表现在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1.初始投资会计成本和初始投资计税成本的计价基础不同。以非货币性资产换入投资,换入的投资入账价值是以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为基础来确定,这符合历史成本原则。换入的投资计税成本一般以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来确定。 2.收到补价的处理不同。按非货币*易准则的规定,企业进行非货币*易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交易中是否涉及补价,也是依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来判定的。换入投资与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致,则可能不存在补价;反之则可能涉及补价。 3.换出的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当该项交易中不涉及补价或投资方需支付补价时,不会产生非货币*易损益。此时,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部分即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损失在会计处理上不确认为损失;而税法规定该转让损失可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581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下一篇链接: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5813.html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 电脑维修 湖南楚通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