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纳税人终结执行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税务 终结执行),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纳税人终结执行的情形,税务 终结执行,纳税人终结执行什么意思,纳税人终结执行的情形,纳税人终结执行的情形,税务终结执行的情形有哪些,税务 终结执行,纳税人终结执行申请书,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纳税人终结执行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答: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号)第三十四条第七款的规定
: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企业诉诸法律,经*对债务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债务人和担保人均无资产可执行,*裁定终结或终止(中止)执行后,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应提交*强制执行证明和资产清偿证明,其中终止(中止)执行的,还应按市场公允价估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资产,如果其价值不足以清偿属于《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清偿项目,由企业出具专项说明,可将应收债权全额确定为债权损失;
如果清偿《破产法》规定的优先清偿项目后仍有结余但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的,按所欠债务的比例确定企业应收债权的损失金额.
标签: 税务 终结执行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6564.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纳税人对盘亏的固定资产申请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应提供哪些材料?(盘亏应交税费)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