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集团公司管理费税务上有何限制条件?(集团公司管理费提取办法),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占比,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分摊,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分摊,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分摊,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分摊,集团公司管理费收取办法,集团公司管理费提取办法,集团公司管理费用分摊,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集团公司管理费*上有何*条件?
1、《国家*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号)第一条规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范围和条件《办法》规定:凡具备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又无固定经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可以提取管理费.具体是指:
(一)具备法人资格并办理*登记的总机构.
(二)总机构对所属企业和分支机构人事,财务,资金,计划,投资,经营决策实行统一管理.
(三)总机构无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或者虽有固定性或经常性收入,但不足管理费支出的.
(四)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包括总分机构和*公司体制的总机构(母公司).对*公司体制的,管理费提取原则上仅限于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述第(四)款的规定,对*公司体制的,管理费的提取限于全资子公司.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因此,集团内一公司取得集团内另一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应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费用.
标签: 集团公司管理费提取办法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6799.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集团公司收到的管理费如何入账处理?(集团公司收到的上级秘密)
下一篇:固定资产以提足折旧后怎么处理?(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报废怎么处理)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