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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际付款的*专用*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专用*抵扣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如果我有一张*,未办理入库,也未办理付款,但*已取得,可以先抵扣吗?对*专用*的抵扣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1、*专用*抵扣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令年第号)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应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财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令年第号)
第十九条条例第九条所称*扣税凭证,是指*专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和农产品销售*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专用*抵扣首先要取得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其次所用用途不是属于第十条的不得抵扣范围。
2、*专用*抵扣时间:
原来的《国家*关于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的工业入库、商业付款后才可抵扣的规定已在《国家*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发[]号)文件中被废止。现行的*抵扣及时间的要求是按《国家*关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专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规定来执行:
一、*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开具的*专用*,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认证**的防伪税控*开具的*专用*,应在认证**的当月按照*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三、*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开具的*专用*,其专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
根据最新文件:国税函[]号 关于调整*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一般纳税人取得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专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应在开具之日起日内到*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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