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没有利润,能否"视同"分红征收个税(没有利润,能否开发票),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没有利润的生意能做吗,如果没有利润还交税吗,没有利润了,没有利润说明什么,没有利润能否分红,没有利润能否分红,没有利润能否分红,没有利润能否分红,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没有利润,能否"视同"分红征收个税
财税[]号文规定: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如果被检查企业是亏损的,*机关还能适用号文对于个人投资者的借款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号文是针对个人所得税的一项补漏政策。事实上,在民营企业中大多老板都存在不分红但报销个人费用的情况,甚至有“先提钱后找票”的情形。
但是,从正常逻辑的角度讲,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利润,那么就不可能进行分红,“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也即不可能产生。因此,从合理性层面判断号文就显得过于武断了——没有分析企业向个人投资者支付款项的具体属性而统统划归于可以“视为”红利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这种没有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又无偿的借款(注意:号文本身并未提及无偿,但元素认为若本身属于有偿借贷再认定分配就不太合适了)实际是间接否定了其“借款”的形式,而认为其实质是一种分配。
事实上,这种企业投资者对企业资产侵占本身并不合法,如果严重的话,还可能涉及到《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抛开是否合法而论,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取得款项,又可以分为投资成本返还(抽逃资金),然后才是利润分配。假设在一个盈利企业,我们认为个人投资者取得款项的先后顺序是:利润——投资成本,那么号文视同征税的前提是存在的。但是,假设是一个亏损企业或者支付款项大于企业形成的利润的话,那么这些款项(或者其中一部分)其属性可能更倾向于个人投资成本的返还,号文继续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于理不通啊!
所以说,号文在法理上是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瑕疵的。
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元1天标准以内。
标签: 没有利润,能否开发票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89321.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什么情形下纳税人要视同股利分配缴纳个税(公民什么情况纳税)
下一篇:律师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用可否税前扣除?(律师异地办案家属要跟着吗)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