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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对地方*机关的处罚可采取什么措施?
答:
对已责令限期缴纳,但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人扣代缴或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2)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3)申请人民*依法强制征收.
地税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对缴费单位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单位违反有关规定,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应受何种处罚?
(1)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2)迟延缴纳的,由*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
标签: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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