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用不动产抵债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不动产抵债的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不动产抵债的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以不动产抵债的操作流程,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不动产抵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用不动产抵债的法律规定,不动产抵债的账务处理方式,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用不动产抵债的土地*计税依据
单位和个人用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抵债(包括*判决)的,应持有关资料到主管*机关申请开具*机关*统一*,并按规定缴纳税款。
《国家*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确定;
2.由主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或评估价值确定。”
标签: 不动产抵债的销售额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9140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