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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户钱打到对公账上怎么处理
答:可以确认无票收入的,正常纳税即可。
未*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的收入。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比如买包盐)。但是这部分收入也是经营者的应税收入,需要依法申报纳税的。
**规定
普通*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
5.开具*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登记前,应当缴销*领购簿和*;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专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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