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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废未认证隔月增值税专票(未注册未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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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作废未认证隔月*专票

答:*对方没有认证但是跨月了怎么作废?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让对方到当他所在地*局取得开具红字*通知书,

如何作废未认证隔月增值税专票(未注册未认证)

在本月开一份负数*,再开一份正数给对方。

对你公司来说*没影响,只是多用了两张* 而已。 没有跨月已认证*可以直接作废吗?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不允许对方作废。本月认证相符的*专用*未跨月可以作废,*退回销售方作废,认证方当月做进项税额转出,月初申报填入*申报表。如果认证相符的*专用*已跨月不可以作废,只能开红字*冲回。

1、已认证的*,*联和抵扣联不能退回销货方。

2、销货方已重*的,原来已认证的那张*作进项转出。

3、新开来的*认证后,可以抵扣。

已认证的专用*发现开具有问题,*方企业不能再将*作废重新开具了,只能由您企业在防伪税控**中开具红字*申请单,再拿开具的申请单及申请单的电子数据到主管*机关办理红字*通知单,*方企业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然后再按正确内容重新开具蓝字*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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