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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为公允价值会计如何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标签: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转公允价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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