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个人咨询服务费发票是否可以跨市代开(个人咨询服务费怎么交税),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个人咨询服务费怎么开,个人咨询服务费个税怎么算,个人咨询服务费个税怎么算,个人咨询服务费发票怎么开,个人咨询服务费个税怎么算,个人咨询服务费发票怎么开,个人咨询服务费税率是多少,个人咨询服务费税率是多少,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个人咨询**是否可以跨市*
如果A与某广州公司签订了一份市场调研咨询服务合同,A本人不是广州人,是外市的,需要给这个公司提供个人咨询**,是否能授权B在广州*?如果可以的话,应该携带哪些资料?需缴纳的总税点为多少?如果广州市不可以*,是否全国都不可以跨省市*?
一、根据《广东省国家*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国家*局*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局公告年第6号)的规定,国税机关*,指由主管国税机关或经营地国税机关根据收款方的申请,依照本办法规定代向付款方开具普通*的服务工作.
因此,若为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请向经营地*机关申请*.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办理表》.(2)*明原件及复印件.(3)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及复印件.书面证明必须载明收款方经营行为(或劳务服务)发生的地点、货物品名(或劳务服务)、单价、数量、金额,以及付款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等内容,加盖公章(付款方为个人的,以签章确认).个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收入在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除外.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局 广东省地方*局关于调整*和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粤财法〔〕号)的规定,我省*起征点自年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元.另外,根据《国家*关于国家*局为小规模纳税人*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号)规定,经国、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或*专用*(以下简称*)的,主管国税局应当在*并征收*(除销售免税货物外)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如个人提供*应税服务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达到起征点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征收率为3%,并由国税局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标签: 个人咨询服务费怎么交税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298077.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