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给客户开的发票,在邮寄过程中丢了怎么办?,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给客户开的*,在邮寄过程中丢了怎么办?
一、*普通*丢失
1、 *方丢失了*联
(1) *联: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接受处罚后,作废该份*或者重新开具相应红字*,并重新开具*给售票方.
(2) 记账联:使用购票方提供的*联复印件入账.
2、 购票方丢失*
(1) 购票方登报和接受*机关处罚决定书请求*方重新开具,*方据此开具红字*后,重新为其开具.
(2) *方把记账联复印盖*专用章供购票方使用.
二、*专用*丢失
1、丢失*专用*的*联和抵扣联
(1)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机关出具的《丢失*专用*已*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专用*已*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可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以上两种处理,专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都需要留存备查.
2、丢失已开具*专用*的抵扣联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 可使用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联认证,专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的*联,可将专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丢失空白*专用*
(1)购票单位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机关(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份数、*号码等信息);
(2)向主管*机关制定的报刊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3) 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报表单(《*缴销登记表》《*挂失/毁损报告表》《挂失/毁损*清单》);
(4)携带*部门受理报案有关资料、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提出申请.
三、 *丢失的其他说明事项
1、 国家*局就*普通*的丢失并没有给出具体的相关规定,有些地方*自行规定了相关的政策,在*作时参考给出的方法,具体结合主管*机关再做处理;
2、 为方便纳税人,*决定取消纳税人的*专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在涉及登报时,详询当地*局有没有制定的报刊或者媒体;
3、*丢失的处罚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入境的,由*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或者擅自损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4、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机关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对违反*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由县以上*机关决定;罚款额在元以下的,可由*所决定.
上一篇: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的区别(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哪个好)
下一篇:发票开错需要让客户寄回来吗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