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注销时账面怎么处理),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报税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要总公司汇总,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账务处理,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汇总纳税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汇总纳税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核算的分公司是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分公司(无论是否*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是所得税纳税人,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只能将其从业人员、应纳税所得额和资产总额指标汇总到总机构(法人),整体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成为所得税*纳税人.如果分公司成为所得税*纳税人,单独进行汇算清缴,应当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分公司是*的*纳税主体.因此,分公司可以单独判断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对月销售额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万元,可以享受*免征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一)统一计算,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纳税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应包括分支机构的数据.因此,贵公司应将公司总部和所有分公司合在一起计算,如合并计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符合规定,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单独一个分公司指标符合要求,不能享受该优惠.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年号)第二十三条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情形二:其他地方税收政策规定分支机构可以成为*纳税人的情形.
因此,分公司能否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取决于能否成为所得税*纳税人,如果不能成为所得税*纳税人,就不能单独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下一篇: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亏损可以由总公司承担吗(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吗)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