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票据权利的取得应遵循下列原则(票据权利的取得要件),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票据权利的取得条件,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权利的取得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任何人不得对持票人享有的、由出票人给予的*权利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2、在*上记名的持票人拥有合法的*权利,但前提必须是通过连续背书而取得*.
3、凡取得*时是善意或无重大过失的,就合法地取得*权利.《*法》第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的,不得享有*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的,也不得享有*权利.
4、凡是无代价或不以相当代价取得的*,不得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法》第条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所享有的*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法定取得方式:
1、税收.*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义务人征税, 纳税人和征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是国家税法的直接规定.
2、继承.当*权利人为自然人时,一旦该人死亡,就会发生继承问题.*作为有价证券自然属遗产范围,如果某法定继承人依法取得的是这张*,该*权利的移转不可能是依据背书,是依据继承法.
3、企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等组织的分立或合并.发生这些情况时,可能会有财产的分割与合并问题,*作为一种财产由分立前的某组织所有转为分立后的另一组织所有,或者由合并前的某组织所有转为合并后的另一组织所有,都是很正常的.
4、*的司法裁定或者主管部门的行政决定. 对两个以上法律主体之间的争执,需要一方给付另一方一定的财产时,*或者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裁定或决定责令一方将一定的财产,这笔财产可能是一张*交付另一方,另一方以此取得该*,当然就享有*权利.
标签: 票据权利的取得要件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05237.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企业应收的质保金如何开票 需要交税吗(应收帐款质保金)
下一篇:因税收取得的票据是什么意思(因税收取得的票据是什么)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