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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担保企业的会计处理
1. 担保合同生效时
应将依据担保合同规定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作为一项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予以确认,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担保合同"科目.同时,根据企业对外签订担保文件所记载金额计入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
2. 担保期间内
一方面,应分期摊销并确认担保费收入,按当期应确认的担保费收入,借记"财务担保合同"科目,贷记"担保费收入"科目.另一方面,应根据保后监管确定的风险程度对未到期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评估,按以下两项金额中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收入》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即按预计采取反担保措施可收回的金额借记相关资产,按上述计量方式确定的金额贷记"财务担保合同"科目,差额借记相关费用.
3.被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1)被担保人提前清偿被担保的主债务而解除担保企业的担保责任
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全部冲销.按与该担保合同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账面余额借记"财务担保合同"科目,按原计入相关资产和费用的金额贷记相关资产和费用,差额贷记"担保费收入"科目.同时,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
(2)被担保人未发生违约,如期偿还*:
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全部冲销,并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
(3)被担保人发生违约
若违约发生在担保企业实施代偿之前,应通过对客户信用状况的*判断,按照前述计量方式调整"财务担保合同"金额.若被担保人在此期间归还全部或部分*,则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全部或部分冲销.担保企业履行代偿义务时,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全部冲销.按与该担保合同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账面余额借记"财务担保合同"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代偿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差额部分依次贷记相关资产和费用,并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最终按照反担保措施的履行情况,确定与该项担保业务有关的损失.
现举例说明如下:担保企业与客户签订担保合同,合同约定担保企业于年8月一次性收取保费收入万元,担保金额1 万元,年9月合同生效,担保责任期间为一年.
(1)8月,公司于担保合同生效前收到的被担保人交纳的担保费,应按实际收取的金额作为预收担保费处理(单位:万元,下同):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担保费
(2)9月,担保合同生效,财务担保合同按照其公允价值即提供担保的取费进行初始确认:
借:预收担保费
贷:财务担保合同
同时应根据公司对外签订担保文件所记载金额计入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
(3)9–月,每月末确认当月的担保费收入(本例假定担保企业采用直线法在担保期间内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贷:担保费收入
(4)年末,财务担保合同的账面价值为万元.此时保后财务监管部门发现客户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很可能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同时预计通过各项反担保措施能收回的金额为万元.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高于担保收入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则:
借:应收代偿款
业务及管理费
贷:财务担保合同
(5)合同期满前每月末确认担保费收入:
借:财务担保合同
贷:担保费收入
同时,应按CAS号和CAS号两项金额中较高者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后续计量,若客户经营状况未发生好转,则:
借:业务及管理费
贷:财务担保合同
(6)该担保业务可能出现如下几种情况:
①被担保人于年6月提前*,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1
贷:应收代偿款
业务及管理费
担保费收入
②债务到期时,客户全额还清债务,担保企业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1
贷:应收代偿款
业务及管理费
③债务到期时,客户未能如期偿还债务,被担保人发生违约至担保企业实施代偿期间,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整"财务担保合同"余额.若此期间客户部分偿还债务万元.
借:财务担保合同--财务担保准备金
贷:应收代偿款
担保企业履行代偿义务时,则应在或有负债(开出担保保证)辅助账中注销该担保事项,且将与该担保有关的"财务担保合同"金额一次性冲销,公司代偿万元时,
借:财务担保合同
贷:银行存款
若最终通过处理反担保抵押物等措施,实际收回万元,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代偿款
业务及管理费
标签: 新准则下担保企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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