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施工合同预缴增值税算开票金额吗(工程施工预缴增值税),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施工企业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工程施工预缴增值税,工程施工预缴增值税,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施工单位预缴税款的会计分录,工程施工预缴增值税,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施工企业预缴增值税,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施工合同预缴*算*金额吗
建筑企业预交*是按合同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也就是*金额(结算金额)
*专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6、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的处理方法.
7、*机关*专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机关**专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标签: 工程施工预缴增值税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08450.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预交增值税?(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税)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