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土增税预征和清算计算方法相同吗(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土增税 预征,土增税的预征率是什么意思,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增税的预征率是什么意思,土增税的预征率是什么意思,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土增税预征和清算计算方法相同吗
答: 不相同
一、预征的方法.
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
假定A房产开发企业计划开发住宅楼5栋, 年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收入总额万元,年一季度取得预售收入万元,当地核定的土地*预征率为2%,则应预缴的土地*为×2%=万元.
二、汇算清缴的方法.
土地*的汇算清缴主要包括清算时间的确定、收入的确认、扣除额的确定、未*产品相关事项的确定以及应纳税额的计算等几方面.
(一)清算时间的确定.
(二)收入的确认.
(三)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
土增税清算方法中时间的确定
答: 土地*的清算时间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自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清算,纳税人应自接到清算通知之日起天内办理清算手续.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登记但未办理土地*清算手续的.
(4)省*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标签: 土增税预征计征依据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08629.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小规模广告宣传印刷品税率多少(小规模纳税人广告税率是多少)
下一篇:在三栏明细账中,损益类科目要写本年累计吗?(三栏式明细账对方科目有多个怎么办)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