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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怎么计算呢?
答: 一、经*和国家*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
二、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交*,抵减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入库.总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
三、总机构汇总的应征*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销售额.
四、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征*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
五、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六、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的*=应征*销售额×预征率
预征率由*和国家*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
七、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税款,在总机构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八、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的方式予以解决.分支机构预缴的*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其他*涉税事项,按照营业税改征*试点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执行.
十、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另行制定.
总分机构汇总计算缴纳*中汇总的进项税包括的 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关于重新印发《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号)规定,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是指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税额.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不得、汇总.
标签: 总分机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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