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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信息表重复申请了怎么办?
红字*通知单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
1、把第一次开具好的红字*通知单以及其他所有资料备齐,然后向办税服务厅申请红字*通知单撤销.
2、试试能不能通过电子申报.
3、如果电子申报还是有比对错误,再把正确的申报表打印好,然后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手工申报.
进项转出是根据红字*通知单开具的时间做账的,不是根据对方开过来的负数*入账的,所以你附表2不填进项转出网上申报时比对通不过,正常情况没有其他办法.
开具红字*有什么要求?
红字*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或货物运输业*专用*(以下统称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抵扣联、*联 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已交付购 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专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 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 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 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 认证不符"、"专用*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 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认证期限内在***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中.
3.销售方凭*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校验.
5.已使用*税控*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标签: 红字信息表重复开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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