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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的*处理是?
劳务报酬的*处理主要涉及到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要不要到当地*部门*给用人单位?具体分析如下:
1、小额零星业务支出的税前扣除凭证的法律依据:国家*年公告第号文件第九条和《*登记管理办法》(国家*令第号)
国家*年公告第号文件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登记的*纳税人,其支出以*(包括按照规定由*机关*的*)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机关*的*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起征点的幅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金及附加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令第号)第一条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元.
根据《* 国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条规定,*起征点幅度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元(含本数).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元(含本数).
《*登记管理办法》(国家*令第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均应当按规定办理*登记.即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依法无需办理*登记的单位.
标签: 劳务报酬的增值税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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