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是为什么?(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可以选择简易征收的条件),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劳务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材公司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可以开具3个点的劳务发票吗,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劳务能否开3税率的发票,一般纳税人的建筑公司劳务发票的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服务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服务税率,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服务税率,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是为什么?
举例:某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甲,在外省市承建工程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1、预收*万元: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
根据财税年号文件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公告年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因此,预收*,达到了建筑业的*纳税义务时间,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的同时,也应在机构所在地申报*.
上一篇:履约保证金打到对方公户如何做账?(履约保证金打到个人账户合法吗)
下一篇:建筑公司预收了款项已经开了增值税发票怎么做账?(建筑公司预收工程款)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