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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减税额要分项目核算?
*-公告第二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四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财税〔〕号文件印发,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第十五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未抵减完的预缴税款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文件没有规定,本项目的预交*不能用其他项目的应交*抵减,而是用"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因此,预交*的递减不分项目.
标签: 房地产增值税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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