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丢失都要登报说明吗?(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报销),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报销区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在哪里,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图片,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图片,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在哪里,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图片,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发票的区别,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专用*和普通*丢失都要登报说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根据《国家*关于被盗、丢失*专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号)第二项规定,为便于各地*机关、纳税人对照查找被盗、丢失的专用*,减轻各地*机关相互之间传(寄)专用*遗失通报的工作量,对发生被盗、丢失专用*的纳税人,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三项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机关、*机关报失.各地*机关对丢失专用*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的纳税人名称、*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报社的"遗失声传(寄)中国*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
因此,*专用*丢失,必须在《中国*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而普通*丢失,在日常*管理中,对开具*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报刊或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即普通*丢失,也可在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
标签: 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报销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26333.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下一篇: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区别是什么?(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报税有区别吗)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