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分公司是否具有参加招投标,分公司是否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分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分公司是否具有*法人的资格?
分公司是无法具有*的企业法人资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主要特征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上一篇:利润的敏感性分析怎么做?
下一篇: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