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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企业怎么处理以前年度少缴税款?
答:根据《*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令第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国家*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另据《国家*关于明确〈*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机关*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所以,企业应将这部分查补销售额计入申报当月销售额中,作为*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认定基数.
标签: 商贸企业 税收 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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