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商场采用联营方式取得收入怎么缴税?(商场联营方案),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商场联营模式有什么优缺点?,商场联营啥意思,商场联营模式有什么优缺点?,商场联营方案,商场采用联营方式有哪些,商场联营方案,商场采用联营方式的优点,商场采用联营方式的优点,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商场采用联营方式取得收入怎么缴税?
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缴纳*:
(一)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进项税金,应按*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 第三条规定: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专用*.
综上所述,根据商场与经营商户的联营协议,商场取得的收入是与销售额挂钩的,应当缴纳*.对于商户而言,由于商户与商场是两个不同的纳税人,商户应按商场向其返还的收入征收*,如果商户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应按%征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金;如果商户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按其从商场取得的返还收入的3%缴纳*.对于商场而言,由于商场统一开具*,这种情形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加之商场不负责货物的采购,不能取得合规的**,无法抵扣进项税金,应按收入全额缴纳*.
标签: 商场联营方案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27843.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商场返利券促销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商场返券计算公式)
下一篇:软件退税收入税务处理怎么做?(软件退税款会计如何处理)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