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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外遇到上述问题,如协定缔约对方税务机关对于协定条款的理解或执行与上述问答口径有所不同,造成双重征税或其他涉税争议的,应如何解决?(我国居民企业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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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在境*到上述问题,如协定缔约对方*机关对于协定条款的理解或执行与上述问答口径有所不同,造成双重征税或其他涉税争议的,应如何解决?创建时间: -- :答:如遇上述情形,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国家*公告年第号发布)有关规定,向中国*机关提出启动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申请,由*与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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