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 正文

房地产老项目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及财税处理是?(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开专票)

编辑:rootadmin

推荐整理分享房地产老项目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及财税处理是?(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开专票),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预征率,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能扣除进项税吗,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税率,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预征率,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预征率,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房地产老项目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及财税处理是?

预售阶段的账务和*处理

按照《国家*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

据此,在预售阶段收到购房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预收账款

预缴*时:

房地产老项目简易征收的会计分录及财税处理是?(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开专票)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在交房后结转收入的账务和*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的,为开具*的当天。

据此,在交房后结转收入时,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公告年第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营业税改征*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5%的征收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申报并缴纳了上述*后,甲公司应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期末余额为0。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32792.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
下一篇链接: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32793.html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图片文字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谢谢! 邮箱:opceo@qq.com

鄂ICP备2023003026号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 电脑维修 湖南楚通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