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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是?
一、*一般纳税人在年4月1日*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了*专用*.如发生销货退回、*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应如何*作?
答:销售方开具了专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程开具*红字专用*:
(1)销售方在**管理*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2)主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中.
(3)销售方凭*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校验.
二、某纳税人于年5月日新办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5-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但是6-8月的比重超过%,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 *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有关政策的公告》(* *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号,以下简称"号公告")规定,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上例中,纳税人设立起3个月(5-7月)的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不符合公告条件,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上例中的纳税人年内不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年可以根据上一年的实际情况重新确认可否享受这个政策.
标签: 增值税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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