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是什么?(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电子承兑追索清单怎么写,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电子承兑追索清偿流程,电子承兑追索清偿流程,电子承兑追索清单怎么写,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结清,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结清,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1、发出追索通知,内容包括通知的当事人,分为通知人和被通知人;通知的期限.;通知的方式和通知应记载的内容.
2、确定追索对象.该被追索人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等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清偿金额和受领.
(1)请求清偿金额.是指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
(2)受领清偿金额.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在接受清偿金额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一义务即是其应当交出汇票和有关拒绝证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费用的收据.如果持票人或行使再追索权的被追索人拒绝履行该等义务的,被追索人即可拒绝清偿有关金额和费用.
(3)被追索人*后的效力.根据《*法》第条之规定,被追索人*后,其*责任解除.
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
《*法》第六十二条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法》第条
被追索人*后,其*责任解除.
*追索权,是指*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标签: 电子承兑追索清偿的顺序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1657.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下一篇:电子承兑拒付怎样追索?(电子承兑被拒付(可拒付追索))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