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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与附表不一致如何处理?(开出普票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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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与附表不一致如何处理?(开出普票会计分录)

当期开具普票金额合计与附表不一致如何处理?

1、如果合同规定分期收款,可以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现金等,贷:应收账款

2、如果*金额大于实际收到的金额,并且确定*金额大于实际金额的部分无法收回,其差额部分,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贷:应收账款

3、如果*金额小于实际收到的金额,分两种情况:(1)多收金额退回对方,借:银行存款/现金等,贷:应收账款,(2)多收金额不退回对方,借:银行存款/现金等,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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