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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整理分享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为上一年度年报,若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内发生了企业信息变动,该如何填写?(国家也通过国有企业利用自己的财政资金),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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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年度报告内容中,企业通信*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企业从业人员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因此,对于在年报中有"公示"和"不公示"选项的信息,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如果选择"公示",此项内容将向社会公示;如果选择"不公示",该内容将不向社会公示.其余信息申报完成后即向社会公示.无论企业年报的内容是"公示"还是"不公示",均是抽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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