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工商财税 - 正文
推荐整理分享两个公司是同一法人互相开票是否可以?(两家公司),希望有所帮助,仅作参考,欢迎阅读内容。
文章相关热门搜索词:两家公司,两家公司,一个企业两家公司,一个企业两个公司,有两个公司,一个企业两个公司,一个企业两个公司,2个公司,内容如对您有帮助,希望把文章链接给更多的朋友!
两个公司是同一法人互相*是否可以?
答:1、同一个法人的两个企业,如果有业务往来且业务真实的可以互相开具**。
2、*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项凭证。
*专用*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及销售服务开具的*,是购买方支付*额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3、虚开**是违法的。虚开*专用*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
(1)为他人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明知他人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了应税劳务但为其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行为。 (2)为自已虚开*专用*。指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和个人,在本身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却为自己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的行为。
(3)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指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为其开具*专用*,或者即使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要求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或者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专用*的行为。
(4)介绍他人虚开*专用*,指在合法拥有*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与要求虚开*专用*的单位或者个人之间沟通联系、牵线搭桥的行为。
虚开*专用*需达到法定情节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应依本法第条之规定,不认为是犯罪。依最高人民*于午月日发布的《关于适用〈*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专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专用*或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它*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标签: 两家公司
本文链接地址:https://www.jiuchutong.com/gongshang/344956.html 转载请保留说明!上一篇:结算财务专用章可以盖收据吗?(结算专用章是财务章吗)
下一篇:电子产品多少金额以上算固定资产?(电子产品多少金额要交税)
友情链接: 武汉网站建设